今天十月四日,十月已经过去了四天.
阿C去沈阳找朋友玩乐,这回真的只剩我一人.
我的电脑借给了本科同学弄毕业设计,连带着还有许多手动感驱动程序在内的移动硬盘.
这几天跟版聊里的一票人等一起写小说,他们写得都很好,除了我.
我不会编故事,别别扭扭的憋了半天也不过是些贻笑大方的文字.
我只适合写我自己.
只有我发生过的事情,我才懂得如何用文字表达.
前天曾自杀掉校内网的ID,再次激活的时候里面所有的好友和文字全部被清空.
重新加回好友,有些人却永远消失.
阿C走之前与他一起去KTV唱歌,只有我们两个老男人.
我俩会唱的歌真多,唱得也很好听.
我唱信乐团的<离歌>已经炉火纯青,特别是声嘶力竭的高潮,唱得我想要马上死去.
将书桌的杂物归置整齐,把寝室收拾干净,闲下来上网不到二十分钟,一帮贱人找我去踢球.
从三点踢到六点钟,累得我连动都不想动.
我发现我的情绪还真是纯粹,踢球时什么性格,平时还是什么性格.
不喜欢看人指手画脚,不喜欢听人叨叨咕咕.
晚上一个人去洗的澡,一个人去吃的饭.
洗澡时一称体重,一百二十四斤.
对着落地镜观察自己的身材,胸肌已经瘦没了,只剩一群排骨.
等我再瘦的时候应该会瘦大腿根吧.
回寝室以后翻出三年前买的西装,里面配的是同样三年前买的金利来.
我和三年前一样的胖瘦,因为西装不大也不小.
自拍下来,答应缺的照片今日才奉上.
自拍的瘾头被勾起,接着拍了一下自己穿牛仔裤的照片.
我穿Levi’s的时候下身总是撑不起来,因为腿很细,腰亦很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