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13 | 琐言.从小学到城市.
类别(絮絮叨叨) | 评论(8) | 阅读(71) | 发表于 11:15

 

刚刚看完粑粑写的关于他那几个老师的回忆.

我也想写点啥.

老师都一样.毁人不倦.

 

我们家在我出生的小镇上算是名门望户.

爷爷是小镇上唯一一所中学的校长,几乎现在所有上了年纪的人都是我爷爷的学生.

幼儿园毕业的时候我在延吉出了一场事故,走不了路.

回家养了几个月略微好转,老爹问我想不想上学,我点了点头.

于是在我五周岁的时候我上了一年级,整个实验班里最小的小孩儿.

那时候真是小,个子小,年纪小.

总跟在别人屁股后面跑.

 

我从小时开始心眼儿就特别小.谁对我好,谁对我不好,都记得一清二楚.

一年级的时候跟不上进度,老师嘲笑说我爷爷的孙子也不过如此.

二年级的时候我得了个双百后离开了那个学校.

再后来举家搬到了延吉,我妈怕我岁数太小受人欺负,给我降了一级.

事实证明受人欺负与年纪无关,只跟性格有关.

 

我上大学之前什么奖状都没得过,我是说那些跟学习无关的奖状.

小学的时候参加奥林匹克竞赛得了一等奖,我不知道别的小学有几个拿的,我们学校就我一个.

写了篇作文得了全国二等奖,不过据说那一年延吉市很多得奖的,我只是我们学校的第一.

小学就学那么点儿东西,一个语文,一个数学.我都是第一.

可能也跟我的那所小学太破有关.

老师说我蔫巴淘,骨子里都是不安分的因子,于是从不给我任何奖励.

那些风风光光年年当三好的小同学们,连高中都没考上.

 

初中入学考试的时候我用十五分钟乱答了一通后走人.

入学报到以后我妈找我们班主任谈关于我的情况.

我们班主任拿着我的入学考卷歇斯底里的咆哮,这小孩儿基础太差.

我妈给我转述完以后,期中考试我排进了前十,期末考试排第六.

如果只算语文英语数学的话,我是第一.

从小学直到现在.我学得最好的就是语文英语数学.

我们老黑班主任每个假期都会举办辅导班,就在她憋憋屈屈的烧火炕的小楼里.

三年之后我初中毕业的时候,老黑换了一套宽敞明亮的地暖楼房.

老黑人长得黑,心也黑.

我上了我们延边州最好的高中以后没有知会她.她把我的初中毕业证都给扣除.

她唯一的贡献是她举办的辅导班的学员里有无数对小男生小女生暧昧丛生.

有一对前年结婚,移民澳大利亚.

 

高中的时候我们班牛人太多,我也太不牛逼.所以略过.

反正老师看我就是不顺眼,成天给我小鞋穿.

扬言我考不上大学,马勒比,还真让她的扬言实现了.

重读时候的班主任也极其看不上我.

说重读完的学生也还那个逼样儿.该考不上还考不上.

第一年我考上的是光机学院专科.第二年光机学院本科.

重读的一年如同专升本考试.

我的高中,很失败.

我想让所有看不起我的人都跌破眼镜,结果,未遂.

我这人特狭隘.TM的睚眦必报.

唯一成功的是高中毕业的时候有了仨弟弟,虽然有一个跟我们分道扬镳.

 

我特喜欢纪实性的东西.

一看那些文字就好像叙述的场景就在眼前似的,这样的,我喜欢.

如同某类的法治周刊,某某与某某发生口角,某某将某某失手杀死,某某将某某毁尸灭迹,如果某某和某某是异性,灭迹前再来段J尸的限制级场面.

我拉屎时必读的东西,让我撇条时很有快感.

 

可能我智商有限.太高深的情感理解不上去.

那些个爱情里的东西偶尔看看还成,看多了反胃.

 

我说了我这人特狭隘.于是喜欢一座城市需要特别漫长.

我再没回过我出生的小镇,但每次坐火车路过时我都抬头不停的张望,想看看它有什么新的模样.

我喜欢延吉,喜欢长春.

不是因为这两座城市多么的美丽,多么的精彩.

而是因为这些城市里的人,以及我在城市里发生的故事和回忆.

<疯狂的石头>里有句台词是,城市是母体,而我们是生活在它子宫里面的.

孕育着成长,一天天的变化.有人离开,又有人到来.

一个建筑,一个标志,就像是图腾,记录着信仰与神话.

每次看到轻轨从我眼前呼啸而过时,我总能想起亲眼目睹的被轻轨压倒的人和一滩触目惊心的血迹.

图腾记录的不仅仅是信仰与神话,还有血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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