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连续几天来唯一没有出去喝酒的一天.
喝酒时发生了很多趣事.
最开心的一件是我被误会成二十一二岁的小孩子.
证明了我长得年轻,嘎嘎.
平均每顿六瓶啤酒.
只多不少.
跟小弟一起喝的时候完全感觉不到酒精的作用.
越喝越清醒,越喝越精神.
有外人在场时会不自觉的装醉.
装作不胜酒力的样子.
喝酒真的是分人.
我喜欢和小弟喝酒.
因为喝完酒以后我俩会聊一些很深层次的东西.
小弟是学文学的.
在他学文学之前我就觉得他有思想,有内涵,有深度.
我这么说也许有一点点是在变相的吹嘘自己.
小弟是另一个我.
除了他长得比我帅,个子比我矮之外.
兴趣,爱好,秉性,文化,思维方式都很相似.
于是两个人总能产生共鸣,说些阳春白雪似的对话.
我喜欢阅读文字.
因为文字有一种独特的魅力.
有些文字读起来会感受到震撼,会觉得特有美感.
但念出来就会完全破坏掉所有的意境.
就像是一个说话带口音的美女,看上去很美,一说话就会让你很倒胃口.
我看莎翁写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时候年纪还小.
大概是十五六岁的光景.
那时候没有什么憧憬爱情的想法.
只是当一个故事去阅读.
用眼睛去默读,而不是朗读.
可能是译本的问题,也可能是时代背景的问题.
我始终觉得里面的那些对话只能用眼睛去读,而不是用嘴.
因为太假.
当然我不是在否认莎翁的伟大与不朽.
只是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不同的感悟.
就像我始终理解不了鲁迅写的”那有一棵树,旁边还是一颗树.” 的意境.
有代沟,时空的断层.
我觉得一本好的小说,它的灵魂就在对话之上.
说穿了就是一种角色的代入感.
对话展开的时候不会让眼睛有突兀或者不协调的感觉.
很自然的两个人或是几个人在真真切切的用语言进行交流.
当然小说和剧本的区别就是,剧本的对话是用白话文来完成的,而小说的则是半白话半书面的.
所以我觉得琼瑶大婶可以算个合格的言情小说家,但绝对不是合格的编剧.
所以琼瑶电视剧里才会充斥那么多类似”你是疯儿我是傻”的弱智对话.
我不太喜欢看网络小说.
网络小说只是我用来消磨时间的.
曾有不少的网络小说的开头让我感觉到惊艳,让我有把全文都阅读完的冲动.
但网络小说的根本属性决定了它们无法成为经典.
作者们会因为稿费,把很简单的故事展开得繁冗,拖沓.
生活就是问题叠着问题,于是作者们给故事加上一个又一个无法解开的死结.
或是喜剧或是悲剧完全由着自己的性子来.
完全不考虑故事的完整性,连贯性,以及抖出包袱揭开谜底的前后之间的矛盾.
这些都是硬伤.所以网文,只能赢利,不能成就经典.
我始终认为一个作家,一生只是在写一本书.
或者说他只能写出一本好书.
一本经典的之前或者之后,是铺垫或者延续.
能用文字描述真实,感染灵魂的书,才是真正的好书.
读石康的书是这样,王朔的书是这样,慕容雪村的书更是这样,以及算不上作家只能说是临摹者的韩寒和郭敬明.
有打动人的东西在里面,但它们其实说的都是同一个故事.
我这一类人写不出来好小说.
因为我编不出来那种代入感很强烈的对话,写不出震撼灵魂的经典词句.
我只能用文字表达我自己的想法.唠唠叨叨,纯是旁观者的聒噪.
也许某一天我会记起所有我与别人有过的属于故事主线的对话时,那我的小说也就会诞生.
但那一天到来的时候,它不是一本小说,不是杜撰或者临摹,而是属于我自己的故事.